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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财政拨款的帐务处理

关于财政拨款的帐务处理

财政拨款的账务处理根据不同的主体和拨款的具体用途会有所不同,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

1. 收到财政拨款 :

对于行政单位:

```借:银行存款贷:拨入经费```

对于事业单位:

```借:银行存款贷:财政补助收入```

2. 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收回 :

```借:财政拨款收入贷:银行存款```

3. 年末结转 :

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时:

```借:财政拨款收入贷:财政拨款结转```

4. 专项应付款的使用 :

收到财政补贴时:

```借:银行存款贷:专项应付款-财政拨款```

用于购买固定资产:

```借:固定资产(或者在建工程)贷:银行存款(应付账款,其他应付款)```

用于费用的发生使用:

```借:管理费用-工资,等贷:银行存款,现金```

技术改造完成时,专项应付款转出:

```借:专项应付款-财政拨款贷:资本公积```

5. 其他收入的处理 :

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,如上级补助收入、附属单位缴款等,也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。

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分录进行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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