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
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是正科级行政职务,主要职责包括:
2. 协调、组织和分配办公室成员开展日常工作;
3. 领导、督办办公室承担的重要专项工作;
4. 负责向党政领导请示、汇报办公室的重要工作;
5. 签发重要签报和办公室发文;
6. 主持办公室会议及有关办公室工作的研讨会、座谈会;
7. 负责办公室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;
8.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此外,办公室主任可能拥有以下权力:
印章使用的审核权;
对重大会议根据需要有现场指挥权;
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,对通讯费用的审核权;
对直接下级人员调配、奖惩的建议权,任免的提名权和考核评价权;
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、检查权和争议的裁决权;
对公司后勤的审批权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职责和权力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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