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代理管理办法
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》是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,保障委托人、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,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,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、《专利代理条例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而制定的。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:
1. 总则 :
目的:完善专利代理制度,维护正常秩序,保障依法执业。
适用范围: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和监督。
行业组织: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组织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遵守法规,规范执业行为。
2.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停业和撤销 :
组织形式: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。
设立条件:包括机构名称、合伙协议或章程、合伙人或股东资格、必要的资金等。
3. 执业规范 :
执业要求: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,诚实守信,规范执业,提升代理质量。
行业组织:可以成立全国性或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,制定自律规范。
4. 监督管理 :
监督检查: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,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。
支持引导:鼓励为小微企业、无收入或低收入发明人、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。
5. 修改记录 :
初始发布:2003年6月6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号。
首次修改:2015年4月30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号,2015年5月1日实施新规。
修改内容:取消了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要求,完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管理。
以上是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》的主要内容概述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,请告诉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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